鹤岗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鹤岗俗称“鹤立岗”,取鹤立山岗之意。相传在远古时期,上界有一群仙鹤,看中了这块山青水秀的地方,于是飞落山岗,在此栖息繁衍,鹤岗因此而得名。现在,距城区仅40公里的苇场丹顶鹤自然保护区,仍然是黑龙江省三大水禽栖息地之一。“鹤立岗”的满语含义为“养鹿场”,因此,鹤岗又有“鹿城”之称。黑龙江省鹤岗市位于中国东北边陲,座落在小兴安岭与三江平原缓冲地带,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犹太州相望,面积1.5万平方公里。属季风气候带,1月平均气温-2l℃至-26.5℃,7月平均气温18℃2至21℃,年降水量500-700毫米鹤岗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和丰富的人文景观,是全国最具魅力的旅游胜地之一。中俄黑龙江三峡气势恢宏;白龙峡谷四季聚合;原始森林古木参天;苇场湿地百鸟栖息;辽金完颜氏家的发祥地演绎过无数女真人的故事;与美国淘金热齐名的观音山嘟噜河采金潮,创造了清代黄金文化。在黑龙江民俗文化园里,可以看到十个少数民族欢聚一堂载歌载舞、风情万种歌唱美好的新生活。松鹤西湖园,使北方人不下余杭便可饱览秀美的江南景色。界江口岸异域风情游,将使您饱览中俄犹两国三域风情。对岸俄犹太自治州,使您可以了解俄罗斯、犹太两个世界上神奇伟大的民族。边城鹤岗,都市风采,旅游设施,配套齐全。